辽源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辽源地处吉林省东南部,为长白山余脉与松辽平原过渡带,属低山丘陵区,平均海拔为250~400米。周边分别与四平市、吉林市、梅河口市、辽宁省西丰县相邻。“四梅线”铁路横穿全境,公路四通八达。现辖东丰、东辽两县和龙山、西安两区及辽源经济开发区,幅员面积5139平方公里,总人口130万。辽源历史悠久,清代这里被辟为皇家“盛京围场”,康熙皇帝曾钦敕“皇家鹿苑”。后又被命名为“中国梅花鹿之乡”。公元1902年设立西安县。1952年依据东辽河发源于境内而更名为辽源市。1983年升格为地级市。如今的辽源是“中国农民画之乡”、“中国农民剪纸之乡”、“中国二人转艺术之乡”、“中国琵琶之乡”、“中国棉袜之乡”。东北最大的道观之一福寿宫和“玄门第一楼”——魁星楼高耸于龙首山上,成为辽源标志性建筑。
辽源拥有良好的生态环境,社会事业发展迅速,2003年荣获国家建设部颁发的“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”,2006年入选“中国特色魅力城市200强”。辽源市的东北地方戏二人转家喻户晓,东丰县的农民画,东辽县的农民剪纸艺术享誉全国。横卧市中的龙山公园是人们观光、游览的好地方,龙头水库旅游区、杨木水库旅游区山清水秀、别具一格,景色怡人。
2009年4月,在中科院发布的《2009年中国城市竞争力蓝皮书:中国城市竞争力报告》中,辽源市综合增长竞争力位居全国294个地级市第五位、居吉林省第一位。2009年11月,辽源市被全国城市品牌大会评为“最具发展潜力城市”。